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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UNTING 打獵 **
帶著槍去找"大雄"
美國打獵精神
日期:2013-03-08 作者:羅旦兮 來源:《海外星雲》
美國打獵精神
美國人對槍支的熱愛程度,外界不太容易理解。尤其在南部諸州,各地槍展總是擠滿人潮,無論男女,很多人生平第一把槍就是在槍展上合法購買,有的是自衛,有的是要打獵。
美國打獵發展歷史悠久,也發展出一套極為嚴謹的狩獵規範,不過時代演進,需要體力和耐力的打獵不再被年輕人視為輕鬆的休閒活動,獵人人口逐漸流失。2005 年,商人看準科技結合打獵的商機,發展出“上網打獵”(Internet Hunting),業者標榜獵人可以坐在家中,透過網路監控攝影機,搖控架設在打獵地點的槍支瞄準開槍,結果遭遇眾人撻伐,多達 40 州立法禁止,這股風潮最終消失于無形。
前段時間美國多州傳出野生動物攻擊人的新聞,2012 年 10 月底,佛羅裏達州 84 歲老嫗喂食後院的雞群時,被一隻郊狼攻擊,在她雙臂和腿上咬了 15 口;南加州郊狼橫行,華人小區在前後院圈養的貓狗等小動物慘遭血洗;印第安納州一個郡光是一個月,就有 30 起野生動物咬傷人的報告。
俄亥俄州立大學野生動物生態學教授發表報告指出,一些中型食肉野生動物數量增加,開始“攜家帶眷”遷徙至城市,而最大原因之一,是“近年越來越少的人外出打獵或捕捉野生動物”。
狩獵歷史悠久 法規嚴格
在美洲,打獵可追溯至數千年前,在貧于農耕的地區,原住民印第安人靠打獵維生,成為印第安人的傳統文化。至今即使各州和聯邦政府制定打獵相關法律,印第安人仍在某些地方不受規範約束,擁有打獵特權。一般而言,打獵運動雖然由美國漁獵暨野生動物管理署(US of Fish & Wildlife Service,USFWS)統籌管理,但由於各地區野生動物種類、數量、出沒時間不同,通常由各州環保廳或野生動物單位制定規範,並每年公佈各州打獵季節的開始時間,可以狩獵的動物種類、數量。
各州對打獵規範不同,但都要求有意成為獵人者必須完成打獵安全課程。在加州,課程總長 10 小時,紐約則是 12 小時。課程內容包括所有打獵應知的安全問題,如何使用火器,如何在大自然辨別方向和求生,以及有關獵人的道德、法律等,建立身為一名獵人應有的狩獵精神。拿到證書後,才可以向州府購買獵人許可證(或稱獵票)。證書永不過期,但許可證必須每年更新,重新交錢,目前加州獵人許可證約 40 多美元。
除了許可證需每年購買,出發打獵必須向管理當局購買獵物標簽(Tag),獵狩不同動物有不同的標籤,價錢依動物種類、本地或外地獵人有所不同,最貴可以到數百美元。
各州獵物標簽的數量每年不一樣,主要是依照各州野生動物管理局或漁獵署統計當地野生動物數量,在打獵季開始前計算出該季各類野生動物可以被獵殺的數量,再開放獵人購買標簽。當獵人打到獵物時,必須立即將標簽貼在獵物身上,否則視為非法。某些動物可以被獵殺的數量有限制,特別是容易獵到的母鹿,標簽數量有限,獵人們需寄信購買,先到先得。
以賓夕法尼亞州為例,普通獵照每年出售近 100 萬張,只包括一頭公鹿,二隻火雞和小動物。若想獵母鹿,還得加購母鹿標簽(doetag),而且僅限指定獵區。獵熊的熊票,賓州獵人只要 16.7 美元,外州獵人需付 36.7 美元;如使用弓箭則須加購弓箭使用票。
美國打獵依動物體型分為不同的“獵”型(game),獵殺熊、鹿、野豬、野火雞、大角羊等的被稱為“大獵”(Big Game),獵殺野兔、浣熊、臭鼬、圈尾貓 (ring-tail cat)、大型松鼠的是 “小獵”(Small Game);狩獵紅狐、水獺、山貓 (bobcat)、貂是“獵毛皮獸類”(Furbearers);狩獵肉食性動物如郊狼 (coyote)、山獅、美洲豹或狼則屬獵狩“獵掠奪性動物”(Predators),不過近年狼只減少,部分州已禁止獵狼。
此外,還有狩獵鴨、水鴨、鵝、天鵝和秋沙鴨等的“Upland game bird”,以及會飛的鳥鷸、鵪鶉、鴿子、野雉等的“獵水鳥”(Waterfowl)。與獵殺大型動物需購買“標簽”不同,由於打鳥通常用的是散彈槍,一次不一定打中幾隻,因此購買的是另一種許可(stamp)。以加州來說,即使購買高地獵鳥許可,每人一天最多也只能獵殺 10 隻允許被獵殺的鳥類。
各州開放打獵的時間也有不同。紐約等東部地區打獵季通常 10 月才開始,阿拉斯加野生動物種類豐富,打獵季節分 4、5 月和 8、9 月;得州 4 月可以打火雞、9 月獵鱷魚,到 12 月還有鳥鷸。而每年 9 月的第一週是加州獵鴨季節開始,也是眾獵人每年期待的打獵盛典,不過獵鴨還需額外購買聯邦的水鳥標簽,大部分獵人以班鳩為狩獵目標。
打獵精神 重在分享
《每日新聞報》前不久報道,肯塔基州一家中餐館被當局要求關閉,原因是在該餐館的廚房內發現了一隻死鹿。當地電視臺報道,有兩位顧客在用餐時,看到兩名餐廳員工將一隻裝在垃圾箱內的死鹿推進餐廳,之後衛生稽察員要求這家中餐館停業。
美國衛生機構對食品健康把關嚴格,獵到的鹿大多送到有專門處理執照的商店,一般餐廳是不允許任意處理野生動物;而專門商店處理費用約在六七十美元之間,如果要求製作裝飾用的鹿 / 熊頭約在 600 美元上下,製成地毯費用更高。
古時候獵人打獵是為了讓人們能有足夠糧食生存,即使到了今日,打獵成為一種休閒活動,獵人們也沿續傳統,將打到的獵物與眾獵友分享。美國政府對此也有嚴格的規定,就是打獵來的獵物嚴禁販賣。
獵人們表示,動物被打死的方式、狀態,以及獵殺後處理的時間,相當程度影響肉質的口味。鹿被打中腹部,開腸破肚、掙扎而死,因為死前緊張,死後肉質緊繃也不美味;另外鹿死後如果沒有立即清除內臟,或是趁血還暖時放清,肉質的味道也會大大不同。熊的肉基本上應該是無味也不腥,你用什麼調味料,它就是什麼味道。
遙控打獵 破壞公平獵殺原則
2005 年,商人看準科技結合打獵的商機,發展出“上網打獵”(Internet Hunting),業者標榜獵人可以坐在家中,透過網路監控攝影機,搖控架設在打獵地點的槍支瞄準開槍。業者強調,這是讓殘疾人士也可以享受打獵的樂趣。
“上網打獵”成立後,不但引起美國愛護動物協會的抗議,美國槍支協會也跳出來反對,連帶掀起大眾重新重視美國打獵傳統精神——公平獵殺(fair game)。美國的公平獵殺精神可追溯至老羅斯福時代,老羅斯福總統喜愛打獵,但也以熱愛動物聞名,有一次他出遊打獵,屢屢打不到獵物,一旁跟隨者就圍捕一隻熊,將熊逼到角落,好讓老羅斯福獵殺;老羅斯福看了無處逃脫的熊心有不忍,搖搖頭走開。這段逸史被後人認為是公平獵殺的最佳呈現。
網路打獵風行後,槍支協會再次提出“公平獵殺”精神,認為打獵應該是由獵人親自持著火器或弓箭,以傳統的方式執行,“坐在電腦前面,點一下滑鼠,並不是打獵。”
一間狩獵俱樂部重新闡述“公平獵殺”不能有以下行為:獵殺被困在陷井裏的動物,或是因深雪、溺水或被冰凍住的動物;使用任何車輛或動力船,包括坐在直升機上指導陸地獵人獵物方向;夜晚使用強光致使動物受驚僵硬;使用毒藥或鎮定劑等。也因為遭遇眾人撻伐加上多達 40 州立法禁止,使得這股風潮最終消失于無形。
殺生為護生 平衡自然生態
《今日美國報》曾以《美國獵人已成瀕臨絕種動物》為題指出,1975 年全美約有 1910 萬名執照獵人,但到 2006 年已下降至 1250 萬人。雖然獵人人數減少與野生動物數量激增的關係仍有待證實,但野生動物開始遷移至都市卻是不爭的事實。
另外任意讓動物繁衍過盛,對自然保育不一定有正面影響。密西根野生動物研究者曾經針對密州的白尾鹿(Whitetail Deer)做實驗,研究者在指定區域裏,提供白尾鹿最充足、品質最好的食物,讓該區域鹿數高於其他區域 10 倍,一般而言,每平方英里適當的鹿生存數量平均約為 100 隻。
研究者發現,雖然鹿因為糧食充足、生育率增加,但小鹿存活率卻不升反降。研究者說,由於“鹿口”增加,成鹿必須花更多時間與其他鹿競爭,導致幼鹿無法獲得母鹿妥善的照顧。調查發現,許多小鹿因此無法存活至成長為成鹿。
打獵運動 政府財源
除了控制野生動物數量有賴獵人獵捕,打獵活動也是美國政府經濟財源之一。
根據統計,光是 2006 年,政府收入中來自各州獵人執照的申請、野生動物管理等高達 7.24 億美元,槍支稅和彈藥收入則有 2.67 億美元。全美目前有 1370 萬名執照獵人,平均每人花在打獵上的費用約為 2484 美元;而所有打獵、釣魚以及參與其他與野生動物相關活動者,花在旅遊、執照、漁獵相關用品等費用達 1450 億美元,約等於 GDP 的 1%。
為了鼓勵更多人投入這項運動,2004 年起共有 18 州放寬打獵規定,包括允許小朋友跟著家長一同狩獵,或是讓尚未獲得執照的初學者打獵。以紐約州為例,管理狩獵的紐約州環保廳針對青少年提供“小獵人培育課程”,12 至 15 歲的小獵人在完成課程、家長監督下,可以使用弓類打獵;14 和 15 歲的青少年則可以使用獵槍。
每州打獵規定不同,如果要去其他地區打獵時,行前應多做功課。有些州開放獵人使用獵狗追蹤、有些禁止;有些州獵熊可以使用蜂蜜當誘餌、有些則否。加州對打獵的規定極為嚴格,觸及部分法規者並非罰錢了事,而是會被列為刑事記錄。
摘自《海外星雲》2013 年第 2 期 作者:羅旦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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